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江桥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明翌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 靖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哲丰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 霞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艳丽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蔡艺枫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魏妍岚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文柱请求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柱请求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鲍键请求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鲍键请求辞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报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江桥代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王江桥代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哲丰代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许哲丰代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10月27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沈胜华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仁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穆建忠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