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判决书
是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
在这次的道歉微博里,郭敬明写道:“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在之后的所有场合,我都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其实是庄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
2006年6月6日,是“郭敬明抄袭案”终审判决15天执行期的最后期限。庄羽收到了21万元赔偿金,但到最后一刻也未见到公开道歉。
“郭敬明口口声声说他尊重法律才赔款,可公开道歉也是判决内容之一,他怎么就回绝了呢?”庄羽当时还强调,她决不能接受郭敬明把资金赔付说成“给予”,“要弄清楚,这是法院的判决,不是郭敬明的施舍。”
庄羽说,其实赔款对她来说是次要的,她看重的正是郭敬明所拒绝的道歉。
按规定,被告逾期不道歉,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将判决书登报,费用由被告承担。庄羽方面没有立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再给郭敬明一个机会。”
2006年6月16日,庄羽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当时,郭敬明经纪人杨柳曾表示,郭敬明不道歉的态度“不会改变”。
庄羽提议成立反剽窃基金
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在其长文中正式向庄羽道歉:“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2020年12月31日早晨,庄羽通过微博回应:“时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
庄羽还表示:“我有一个新的建议,我也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郭敬明转发了庄羽的微博,表示同意庄羽的提议。
庄羽声称,会将赔偿金用于建立反剽窃基金会,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这也算是她与郭敬明两人,时隔15年第一次正面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