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住户长期有噪声 二楼买了震楼器反击 结果一楼报了警……噪声纠纷如何维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5-18 08:09   

噪声分贝并未超标

只要影响他人生活

就有可能构成噪声侵权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律师指出,新法规制范围限于社会生活噪声,如广场舞、装修、商业促销等归公安机关管辖,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噪声仍由其他行政部门监管。“情节严重”则通常包括:多次劝阻后仍扰民、因噪声引发肢体冲突或群体性纠纷、在医院/学校周边制造噪声等情形。

社交媒体不少网友询问:如果噪声分贝未超标,构不构成噪声侵权呢?

橙柿互动记者注意到,中国普法在3月11日发布的一起案例中,邻里间因矛盾产生纠纷,一方为了报复,用喇叭每天循环播放“荒山野鬼”类恐怖录音,一天播放十几个小时。

经监测,这些录音的分贝并未超标。

但看似“合法”的行为,却严重扰乱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尤其是楼上邻居家即将高考的孩子,更是无法安心备考。

最终,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果断采取禁止令措施,责令行为人立即停止播放扰民录音,并提示如果继续扰民可能会在后续诉讼中被认定为恶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

也就是说,即使噪声未超法定分贝限值,只要长期、故意制造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安宁,同样可能构成法律上的噪声侵权。

面对噪声困扰

居民应该如何有效维权呢?

有律师建议,市民首先可尝试与邻居心平气和地沟通,对方可能并未意识到其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困扰;若沟通无效,可向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求助,进行第三方调解。若调解后问题依旧,应果断拨打110报警,保留好录音、视频、投诉记录等作为有效证据。

留下派出所副所长金玉荣说,对于噪声这类社区警务案件,民警主要依靠调解介入,先做劝导,但是像使用震楼器这样的行为是坚决打击的。

最近,派出所民警再次上门回访了几户住户,曾因噪声困扰外出租住的二楼住户搬回了家中,住户之间再也没有发生过噪声矛盾。5月11日,曾因安装震楼器被处罚的二楼住户,还专程到留下派出所,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和社区民警手中。

副所长金玉荣建议:“像饲养宠物产生的噪声,再比如小孩子的这种噪声,不可避免都会有。也呼吁大家要有相应的同理心,能够为其他的邻居着想,尽量控制自己的声音幅度。”

(原标题:三楼住户长期有噪声 二楼买了震楼器反击 结果一楼报了警……噪声纠纷如何维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邱婵姝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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