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统筹险”投诉量激增
金融机构提示:
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在投诉热点分析及典型案例中指出:“车辆统筹险”投诉激增,一些“汽车服务公司”以保险公司名义对外销售“统筹保险”,消费者一旦购买此类“统筹保险”,将面临多重风险。
近些年,我国新能源车、网约车数量激增,这些车辆因为出险率高,导致保费高昂或易被拒保,部分车主转向车辆统筹服务。
据了解,统筹公司工商注册即可成立,无需保险业务资质,注册资本低至100万元,远低于保险公司2亿元的法定门槛,并且其业务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没有机构对其资金流向、偿付能力等予以约束。
据媒体报道,当前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呈现三方面乱象——
一是虚假宣传,冒充保险行销。一些统筹公司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撞脸知名保险企业,浑水摸鱼,业务员在推销时也将统筹服务包装成商业保险。统筹服务电子单与一些知名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单在品牌标志、内容、颜色、结构、条款形式等方面极为相似,唯一区别在于统筹服务电子单将“保险”字眼改为“服务”。
二是低价兜售,退款、理赔难。统筹服务价格通常比商业车险低30%至50%,部分消费者图便宜而购买。中消协披露的投诉案例提到,消费者被误导购买统筹服务后要求退款,遭遇商家拖延或拒绝;即使合同未生效,退款时仍被收取高额手续费。发生交通事故后,消费者理赔更难。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驾驶员李某2023年以“优惠”价格购买所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实为统筹服务。当年11月,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被判全责,但理赔时,统筹车险工作人员推三阻四、最后失联。李某被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决全额赔付事故损失。
三是维权艰难,打赢官司拿不到钱。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一起案件显示,半挂车驾驶员赵某向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统筹服务,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法院判决汽车服务公司赔偿79万余元,但该公司人去楼空,没有可执行财产,最后还是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背上沉重债务负担。
2022年4月2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理性投保五注意的风险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以“××互助”“××联盟”“××统筹”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不要与商业保险混淆。
去年9月底,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业务的风险提示》,强调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