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打女朋友算不算家暴?
“不属于家暴定义范畴,男女朋友和家庭成员关系不一样,家暴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违法行为。”缪渭川律师说,但如造成伤害,比如伤势构成轻伤以上,也是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如果是长期同居关系,一方长期被打,施暴方还可能涉嫌虐待罪。
冷暴力是不是家暴?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这是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
一对再婚夫妻,男方有一个孩子跟他,再婚后和现在的妻子又生了一个孩子,但男方父母一直无法接受新儿媳,经常数落她,也不愿理她,现在丈夫也不愿搭理妻子了,妻子很苦闷。妻子遇到的这类情况属于冷暴力。
缪渭川律师说,冷暴力本身,可能无法直接作为报警的理由,如果遇到冷暴力,有以下维权方式:如果冷暴力升级或伴随其他形式的暴力,如身体伤害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或者导致受害人精神或身体上受到实质性伤害,那么受害人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有义务给予帮助和处理。
遭遇家暴留下证据很重要
律师教一位妻子电话录音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缪渭川律师曾接待过来咨询的一位妻子,她的脸被丈夫打肿了,妻子收入比丈夫高,丈夫天天混日子,喝酒了就打她,她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想离婚,丈夫不同意,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缪律师建议她跟丈夫打电话并录音,要说明自己被打这件事,还建议她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很快找到她丈夫调查,因为证据确凿,丈夫承认打人,还表示自己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