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中介说
我们不会有这样的合同条款
记者从小孙和安家找房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其中一条是“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该房屋还未有承租方承租的,如任何一方解除本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3日内拒绝交房、私自拆除乙方安装的门锁等阻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月出租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
还有一条是“甲方可自行通过其他渠道登记出租,但需要在乙方在线平台完成签约,租客入住后的管理交由乙方负责;如未在乙方平台签约或者未交乙方管理等情况视为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委托月出租价的2倍作为违约金。”
对于这些合同条款,小孙说:“在签约前,中介根本没提。条款都是针对房东违约的赔偿条款,没有约束乙方的条款。针对乙方的服务,合同里只写了: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合适的承租方早日出租。合同时间是2023年8月18日-2025年8月17日,按照这份合同,相当于合同期内的两年,中介不把房子租出去,还能收管理费,也不算违约。哪怕是别家中介帮忙租出去了,也要给安家找房这10%的管理费。”
记者从知名中介平台贝壳找房了解到,“一般收房需要预约勘察房屋,然后业主面谈,再拉取合同等,需要3-7天时间。”
我爱我家鼓楼店店长余骏也告诉记者:“正常流程都是权力与义务都聊清楚之后再签合同,不可能刚加上微信就要签合同的。”
对于安家找房的合同条款,贝壳和我爱我家都表示:“我们的合同不是这样定义的,都是相互制约,有很多针对乙方违约的赔偿条款。”
记者连续多日拨打告知函上的安家找房联系电话,均未打通。天眼查上可以看到,安家找房的司法案件记录有11条。
律师建议主动提诉撤销合同
出租房屋尽量找品牌中介
浙江九段律师事务所的袁溪洋表示,这个案件中,中介仅仅是打了语音电话口头说了要帮房东出租,并提出高租金、低佣金的利益诱惑,但对于合同内容,尤其是事关出租人利益的合同义务,以及违约条款部分,都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作为该领域更具有丰富经验的一方,反而利用了其优势地位,诱导出租人签订有可能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并利用违约条款胁迫出租人履行合同,甚至向法院提诉要求其支付高额违约金。且不论违约金金额是否合理,中介公司通过“忽悠”出租人签订合同,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本质上形成其牟利的商业模式。
袁溪洋说:“作为不小心签约的房东,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合同签订一年内主动提诉,要求撤销合同。”
她指出,这个案件主要的争议就在于合同效力。中介可能口头都讲得蛮好,但是合同内容完全不是他讲的样子,会要求出租人承担更多的义务,获得不对等的权利,那么这个合同就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对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依约履行,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期限是合同订立后的一年。
小孙的经历,对于其他要通过中介出租房屋的房东也提了一个醒——尽量要找品牌中介,同时对于合同条款,一定要看仔细,不要盲目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