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这是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突破
“红安这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的办理,是类似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突破……”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夏文忠律师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2022年初,通报了四川剑阁县燕燕(化名)被性侵案。
2021年2月的一天,宿醉的燕燕从剑阁县某宾馆醒来,把衣服随便套在身上后走出宾馆回家。
看到满身酒气和呕吐物的燕燕晕晕乎乎打开门,跌在床上昏睡过去,燕燕母亲开始逐个打电话询问女儿的朋友。
虽被告知女儿头天晚上是与“闺蜜”同住,但母亲还是前往宾馆查看了监控,发现醉酒的女儿被带至房间后,几个男子不断进进出出。母亲立即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这是13岁的燕燕第二次遭受侵害,两次侵害都在同一家宾馆,间隔仅11天。
宾馆工作人员对检察官解释,自己确实看出醉酒女孩是未成年人,但几人登记入住已是凌晨,自己收了押金、给了钥匙后就又睡着了。至于为何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该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强制报告是什么。
检察院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对燕燕一家进行了心理救助,还支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最终法院认为,涉案宾馆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诉请的赔偿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不予支持。
夏文忠律师说:可以看到,近些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高发地。
《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但缺乏对住宿旅客是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宾馆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相应处分。
后该项制度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修订后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
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浙江省对此很快出台了地方性细则,主动开展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活动。
2022年3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暨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监督”数字监督专项行动。
数字监督行动包括两个系统,第一个系统是未成年人入住数字预警系统,适用场所包括旅馆、网约房、电竞酒店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易发地带。第二个系统是针对医疗机构,在医院诊疗系统中嵌入强制报告技术模块。
夏文忠律师表示,近年来,这样的机制正在遍地开花。仅浙江一地,就涌现出了杭州支付宝举报监督小程序、金华885平台、温州平阳童盾系统等,畅通了强制报告渠道,扎实推动宾馆等经营者履行强制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