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龙游县局查处某网红景区卤味店经营无标签信息的食品案
4月27日,龙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龙游某卤味店经营无标签信息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该局根据消费举报,依法对被举报的旅游网红景区中的某卤味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制作并销售的鸭头、鸭脖、鸭架、鸭掌等散装食品无任何标签信息。当事人销售无任何标签信息的散装食品的行为,已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