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冒名签字,杭州一女子背上390余万元巨额债务,她该如何自证清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8-11 15:54   

“不是我签的!我没借过这个钱啊!”女人急急忙忙跑到检察院求助,手里还拿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通知书上说,女人的丈夫金某在外借款几百万元,因未能及时归还,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女人也签了字,夫妻俩的财产都要被执行。

丈夫借钱未还,夫妻俩被告上法庭

妻子却说:我不知情!

这名惊慌的女人姓周,家住杭州桐庐县,丈夫金某是跑工程的。

周女士说,结婚十多年来,丈夫一直在外,她留在老家工作、带孩子,虽然是夫妻,但因分隔两地,一直鲜少见面,平时交流也不多,可以说经济都是独立的。

“我怎么就成了共同借款人了?”周女士不理解。

再看看法院提供的调解书——多年前,金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朋友徐某借了390余万元。金某原打算工程顺利结束就把钱还上,谁知中途出了问题,还不了钱了。于是,出借人就将金某和周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组织了调解。按照规定,周女士作为被告之一,也要出面参与调解,但金某向调解员递交了妻子周女士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明确,周女士委托丈夫金某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落款处有周女士的签名。

最终,纠纷调解成功,法院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要求金某和周女士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而这一切,周女士却说:“我都不知情!也没有签字!”

妻子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笔迹成为证明清白的关键

莫名奇妙地背上了几百万元的债务,周女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未被采纳。

之后,她又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此案属于适用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周女士的申请也被驳回了。

无奈之下,周女士来到桐庐县矛调中心求助,后又向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调取了全部案卷材料。检察官发现,调解时,丈夫金某拿出来的《授权委托书》是本案的关键。按照周女士所说,她对这笔借款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过《授权委托书》。那么,《授权委托书》落款处的签名是怎么来的?难道周女士的签名是冒签的?

检察官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咨询笔迹鉴定的可行性以及检材要求。市院鉴定人发现,周女士未提供与《授权委托书》落款日期时间相近的笔迹材料,需要再度搜集提交合适的样本才能进行笔迹鉴定。

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周女士回忆起她在那段时间刚好买过房子,购房合同等材料上应该有自己的签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杭检 桐检 记者 王艳颖 实习生 康玥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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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上说,女人的丈夫金某在外借款几百万元,因未能及时归还,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女人也签了字,夫妻俩的财产都要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