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早几年率先实行 详细公布有偿救援收费依据
记者留意到,针对辖区的第一次有偿救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在官网详细披露了收费细目。
2019年6月1日,景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游客王某某在慈光阁片区被困。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公安、消防、综治、防火、医疗等27人,以及股份公司环卫3人、汤口旅游服务公司抬轿挑包人员1人开始搜寻救援。
人员获救后,黄山风景区有偿救援领导小组决定,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规定,对王某某追偿救援产生的费用。本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当事人王某某承担。
救援费用具体明细如图表——
事后,王某某亲属代其将救援费用汇入管委会指定的资金账户。
本次的劳务费用计算方式: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年平均工资74487元÷365天×周末2倍工资×参与救援人数。
另外,救援还产生了车辆费用、索道费用、后勤保障费用,官方均披露了详细的计算方式。
2018年7月,黄山风景名胜区开始实行《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这几年,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行为已明显得到遏制。
2015年,新疆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户外探险被救需承担费用,若救援中使用直升机,则每小时花费3万元。
2016年,四川开始实施《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要求驴友自付救援费。
浙江公益救援组织负责人:
希望浙江也能出台有偿救援法规
狼行公益应急救援队副大队长沈晓斌说:“对我们救援队来说,救援是自愿的,但自愿并不等同于免费,每一次救援,都要付出成本。救援队要长期延续、发展下去,需要更加正规化、更加专业化。这其中专业的设备,也是专业化救援的保障,我们首先要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救人。因此,我们救援队的经费,基本用于配备专业化救援设备。
“除了救援装备,每次训练或执勤保障的车船费、餐费、油费,甚至用于提升技能的培训费等,都是需要队员个人承担的。我们蛮希望,浙江也能出台类似丽江这样的有偿救援法规。”
浙江孙茂芳救援队负责人杜吉全说:“未开发区域的划分,一般驴友可能也不知道,而政府也不可能像边境线一样进行管控。但如果明知是未开发区域,且存在危险性,那是需要自己买单的。”
象山县蓝豚水上救援队队长鲍幸旦认为:“丽江这个条例出现得太及时了,也非常合适。现在大多数的救援事故,都是因为驴友不按常规的旅游线路走,喜欢自己冒险,开辟新的路线。这样安全系数根本就没有任何保证,如果出了事情,也造成了救援难度系数的增加。
“我们是公益队伍,但是救援过程中,肯定会产生救援物资损耗等费用。这样的费用,本身就应该由获救者自己来承担。”
实际上,有偿救援也是有法可依的。
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台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今年北京两会上,人大代表孟令悦提交了一份建议:对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遇险的游客实施有偿救援。他认为,“近年来,驴友去到未开放区域遇险事件时有发生,有的获救,有的发生意外,由此导致的遇险事故不仅耗费了大量公共资源,甚至拖累救援人员付出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