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报道 被网友都美竹引爆的知名艺人吴亦凡私生活风波持续发酵。
昨天,吴亦凡发微博回应: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不想干扰司法程序的推进,但没想到我的沉默却纵容了造谣者的变本加厉,我已忍无可忍!本人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会中见过都女士一次,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更没有她描述的各种“细节”,当天聚会人很多,都会作证!我很抱歉打扰到大家。我申明,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我对自己上述的所有话负法律责任!!
吴亦凡工作室也发文回应:“我方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并完成报案工作”。
“橙柿互动·律师来了”栏目专门请了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敏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和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分别从民事和刑事的专业角度来解读这次明星热搜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虽然吴亦凡并非中国籍,但方超强律师指出,如果其行为确实构成刑事犯罪,且发生在中国境内,则完全可以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进行审判和惩处。
以目前网曝的信息来看
要定强奸罪可能还证据不足
黄洪连律师认为,以目前都美竹网曝的内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审查相应的证据来看,极有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以下事实情节与相应的证据,均关乎都美竹的指控是否成立:
①都美竹前往吴亦凡住处的原因及来龙去脉。
②吴亦凡经纪人所述的“如果让吴亦凡玩得不尽兴,就封杀你”之类的话是否足以造成都美竹“不敢”离开派对,或者“不敢”反抗非自愿的性行为。
③都美竹的酒量及在派对上醉酒的程度,是否足以达到“不知”的程度。
④派对上其他人员均是吴亦凡一方的人员,他们对都美竹的醉酒程度及如何进入吴亦凡卧室过程的陈述。
⑤都美竹事发后的行为。如:是如何跟自己周边亲密关系的人陈述该事件的,以相应的聊天记录为证据。
⑥都美竹在事发后与吴亦凡继续交往的情况,包括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
⑦吴亦凡本人的陈述。
⑧指控强奸犯罪的传统的一些基本证据。如被害人的法医鉴定(被害人的受伤情况)等。
黄洪连律师认为,要认定一个人强奸,显然单纯依靠被害人的陈述是不够的。这次事件已上升为一起公共舆论事件,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予以调查,不管是否构成强奸,都能给出一个司法认定。
张敏进律师也表示,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当场不能保全证据,如今事隔多年,更是难以取证。除非,更多的受害人主动站出来,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