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三口去商场购物 老公一头撞到玻璃门上 门牙断半颗嘴唇缝三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6-27 07:58   

玻璃没有明显标识 商场不仅要负责任,很可能要负主要责任

大多跟帖网友认为,商场应该贴提示牌或防撞条,如果没有应该负责任。也有少数网友觉得撞的人应该责任自负。

眼神不好怪玻璃,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都成年人了,如果这都要商场负责,那洗手池是不是还要贴个警示:小心溺水?

如果玻璃门上什么都没有那可以维权,这么大的门把手在那儿,也有推和拉的标志,怪谁?

……

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尤德军律师认为,《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负有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商场透明玻璃未贴防撞条,可以认定商场未尽到提醒的义务,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商场需要分摊损失,合理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发现,因为撞上玻璃受伤而向商家追责时,全国各地律师、消协和法院都会认定,商家应该承担责任。而且从以往案例看,商场承担的责任更大。

2015年12月,南京79岁余大伯去银行,一头撞上玻璃门,当场血流不止,后右眼角下方缝了4针。后来当地消协进行调解,消协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营业场所享有安全保障权,最终银行同意赔付余大伯3000元。

去年5月,南京一个10岁男孩跟妈妈去一家餐厅吃饭,一头撞上玻璃门,头上缝了10针。餐厅经理当时说,“好像不关我们的事吧,是你们自己在外面撞的……撞到墙就要怪墙了?”后来当地消费者协会和律师一致认为,玻璃和墙不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餐厅有责任为玻璃墙设置明显的警示或提醒标识。出了事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2017年8月,南宁10岁男孩小明放学回家途中快速奔跑,撞上一临街商家的无框全透明玻璃门,导致受伤。小明家人与商家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商家负责人坚持认为,撞门是因为小明不注意安全、跑得太快,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全透明玻璃具有无色、不易辨识的特殊性,商家作为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应该主动尽到安全警示义务。然而商家却没有采取在玻璃门张贴醒目安全警示标识或其他足以起到警示作用的图案或标识、在玻璃门附近设置物品予以有效隔离等措施,故对事件发生存在严重过错。法院也认为,小明事发时的快速奔跑状态,加大了误撞玻璃门的风险,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最终认定,商家承担60%责任,赔偿60%小明受伤带来的损失。

家里的玻璃移门也特别容易撞上

网友“一闪一闪”说,自家的玻璃移门已经撞过好多人了。

“我家装修完后,阳台和大厅的这扇推拉玻璃门,我爸用的是超白玻,好几次去阳台,无意就撞上了。装修完两个月了,朋友和家人来住,已经有四五个人撞上去过……”

严女士说,自己撞过才知道,那一下有多疼。

“我家厕所门是一扇玻璃移门,有一次急着上厕所,一头撞上去,当时那一下真是钻心的疼,感觉鼻子都要裂开了。”严女士说,后来怕再撞上,她拿儿子的卡通贴纸贴在玻璃门上,这一招非常有效。

还有网友问:能把门牙撞断,这是要多大的力气?

杭州学军中学的物理老师张宏根帮我算了算,如果按照一个成年人75公斤重,以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去撞击玻璃,那么产生的撞击力大概有400牛,相当于40公斤重的力,和两桶桶装水的重量差不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家豪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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