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张某早知自己患有癫痫隐瞒未申告 杭州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2-03 08:18   

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

张某可能面临怎样的刑罚?

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杨扬律师:

《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中的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有非常清楚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本案来看,本案是造成了相关人员的死亡,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嫌疑人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蒋大伟 刘抗 孙毓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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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13时18分,张某驾驶浙A29G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上塘路在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行驶至文晖路口南口时撞上正在行经人行横道的王某正,后继续向南逆向行驶至朝晖路口以南高架桥下停车场处,车头撞上高架桥墩。事故造成行人王某正经浙江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