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兴老街百岁老人家闯进两游客拍照 这是否违法?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4 08:07   

邻居朱大姐说起自己从小住到大的这个地方,还感叹现在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上世纪60年代,她家住在河头,只要白天,码头上都是装货卸货的,有送酒的,有送丝绸的,有送鸡鸭鱼蟹的,送到杭州、绍兴都有,一艘艘乌篷木船,好不热闹。

据了解,两名游客是误把老人家当成了旅游景点才进来拍照的。警方根据调查情况,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写明此案“没有违法事实”。

我们也呼吁,古镇景色虽好,可还是要注意礼貌,想要拍照,人家的家里也不能随意闯啊。

游客闯入民宅拍照,是否违法呢?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说:从刑事和行政责任角度看,过失进入他人住宅无需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但是,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两名游客的行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但是屋主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在此也提醒广大游客,现在很多“网红打卡地”其实并不属于景区或向公众开放,在前往拍摄时,应当事先了解清楚情况,征得产权人的同意后再进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擅自进入的,很可能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从民法角度看,自然人的住宅属于个人私密空间,是隐私权的保护对象。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因此,如果行为人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而非法进入、拍摄权利人住宅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朱家豪、林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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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说:两个游客一男一女,未经同意闯入我父亲住宅,父亲106岁了,住在滨江西兴老街上,到我家拍照,也应该征得主人的同意,怎么能擅自闯入我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