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代孕所生子女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杭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晓洁家事律师团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国内法院最终认定代孕所生子女与委托代孕夫妻之间存在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子女是否为中国国籍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来认定。但现实生活中,代孕所生子女公民资格产生国际冲突的非常多,一般跨境代孕机构会在签署代孕合同条款时就提供确认代孕所生子女公民资格服务。
离婚时代孕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如何认定?
律师:按非婚生子女权利予以保障
杭州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晓洁家事律师团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虽然法律上将代孕所生子女认定为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依旧要得到我国法律的充分保障。
法院在判决代孕所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会考虑“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综合考量非婚生子女的生长环境、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双方家庭对于子女的影响等多种因素,从最有利于非婚生子女的成长角度出发判决认定抚养权归属,这同一般的离婚纠纷中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原则相似。
弃养代孕子女可能构成遗弃罪
我国刑法并未对代孕行为进行规定,但如实施代孕弃养子女行为,将符合遗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是,仅是弃养的想法,并不实质违法。
吴晓洁家事律师团队表示,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任何人都不能挑战价值底线、凌驾法律之上。
律师提醒:代孕牵扯到极其复杂的法律关系,且我国对代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处理涉及代孕案件无相关法律依据,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