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个啤酒瓶!送孙子上学大伯差点被砸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16 07:41   

小陈说扔酒瓶时也没太注意楼下有没有人,现在想想十分后怕,自己的行为十分危险和愚蠢,如今后悔也晚了,他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为了对高空抛物行为起到良好的震慑教育作用,许骥骏加班加点,花了很多时间精力收集固定证据,协调相关部门,查阅整理文书资料。

目前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将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行(2021年3月1日)后移送起诉。

《刑法修正案(十一)》: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高空抛物不管有没有砸到人,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尤德军律师说,一般来说,只要完成了在高空抛酒瓶这个动作,并且主观是故意的,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但是如果是过失造成的,那一般来说不构成本罪,伤到人的会承担其他刑事责任及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家豪 通讯员 萧公宣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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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了几次酒瓶,小陈说他也记不大清了,可能有五六次。酒瓶的落点控制不好,有些直接砸在了前面的巷道上。小陈说扔酒瓶时也没太注意楼下有没有人,现在想想十分后怕,自己的行为十分危险和愚蠢,如今后悔也晚了,他愿意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