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定制款梳妆台 到约定送货时间却被告知无法制作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22 08:38   

商家:

未及时告知存在工作疏忽

无法制作是考虑到不同成本的生产线

第六空间“拉菲德堡”店负责人:我们工厂的确存在两条生产线,一条是生产常规款的,另一条则是高定的生产线,一般这条线的生产成本比较高,我们往往不考虑采用。

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接受定制款的,由于我们工作安排上的疏忽,与程女士对接的销售人员并不了解情况,擅自答应了定制要求,而后销售人员离职导致后续也没有做好售后对接工作。

事件发生后,我们也及时给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但是程女士一直没有接受。于是我便尝试联系高定的生产线制作梳妆台,只不过需要支付高额的成本费。但是现在程女士已明确表示要退款,我们也只能给到不收9000元尾款,再额外赔付3000元。程女士也可到店选择其他款式,我们同样不收尾款,或者接受高定生产线制作的梳妆台,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方案,支付程女士逾期配送的违约金。

(对此,程女士表示将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

案件不符合退一赔三的要求

赔偿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一般情况下,“退一赔三”是有严格的适用条件的,只有当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时,才可以适用。该案件不属于可以“退一赔三”的情形,但是商家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来赔,需要消费者自己提出并证明损失。

建议消费者进行定制类产品或服务消费时,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就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以促使双方依约履行。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周佳丽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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