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被逮 万元报酬换来15年铁窗生涯 当天晚上,刘某乘飞机从西双版纳前往杭州,可能是做贼心虚,刘某说自己的眼皮一直在跳。果然,警方早就知道了他的一举一动,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下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依然选择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打击毒品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人体藏毒等更为隐蔽的方式偷运毒品。 这类贩毒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运毒主体的年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由于人体贩毒门槛低,一些文化水平低、无正当职业的年轻人出于赚“快钱”目的,不惜铤而走险,本案中1993年出生、仅小学学历的刘某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二是运毒人员大多乘坐飞机偷运毒品。毒品在人体内停留的时间非常有限,期间运毒者基本不进食、不排泄,且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包装破损,运毒者随时都会丧命,这些高危特性促使运毒人员多搭乘飞机运输毒品。 三是运毒者经多次辗转,源头难查获。为逃避追查,贩毒集团一般不与运毒者直接接触,而是由“中间人”指挥吞塞毒品,确定路线、交货时间等,期间要经过多次辗转,因此想顺藤摸瓜打击整个犯罪链条难度较大。本案中,据刘某交代,在从广州到缅甸途中,其至少与7名不同的“中间人”有过接触。 四是毒品纯度高、单次运输量大。因人体容量有限,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毒贩常选择纯度高、利润大的新型合成毒品,如本案中的海洛因,且单次藏运毒品量大,净重在300至400克之间比较普遍。 案件中的刘某为了一万三千元的报酬,最终身陷囹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将在狱中度过,实在令人唏嘘。再次呼吁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要因为一时的爽快或企图赚快钱而走上吸毒、贩毒的“不归路”,你将为此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