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4条这样解释了
离婚后还要替前夫还债吗?
网友说:「直到离婚一年多,我还因为他外面借的高利贷被起诉。」
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颇受争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条款: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这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今年2月28日,针对现实家事纠纷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①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对于24条的补充规定,则直接明确了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个「亮点」,不过法律界人士还期待能够在举证责任等问题上有更进一步的开拓。
比如赌债,借条上往往书写的是「用于经营」,「用于周转」等,在债务性质的认定上,就关系到举债人配偶的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权衡问题,如果真的是经营所借债务呢?
举证难恰是造成无辜方司法失利的重要环节。而今,民法总则草案已过三审,期待酝酿中的民法典采纳民意,为民众带来更精致、更智慧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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