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遗嘱有哪些形式?怎么写才有效?
遗嘱是财产继承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提前订立遗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
一般来说,遗嘱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非危急情况下,不建议使用后两类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是各类遗嘱中效力最高的,如有多种形式的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可以修改、更替,有多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那份为准。
写遗嘱时,以下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1.标题“遗嘱”,立遗嘱人身份信息,遗产的分配,签名及日期。其中,签名要正楷手写,字迹清晰可辨,日期要注明年月日,不能有修改涂抹。
2.遗嘱人精神状况。主要是说明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意识清醒、精神正常,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产详情。以房产为例,该房产位于何处、面积多少、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需在遗嘱中注明;如果是存折或现金,则摆放位置、具体金额等均要写清。
4.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有多个继承人的,要注明其身份以及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
5.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继承公证)。如果有财产是留给众多继承人中的一个的,应注明全部继承人情况,为避免纠纷,也可以先做一份继承公证。
6.遗产分配方法及分配原则、目的。有些遗产的组成结构比较复杂,可能包括房产、现金、股票、字画收藏品等,这种情况下,应注明遗产分配的具体方式及比例。
7.遗嘱执行人的指定。遗嘱执行人最好是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居委会、同事、律师等,以避免出现执行人为利益隐藏、销毁遗嘱的情况。
8.债权债务及处理。如果立遗嘱人生前负有债权债务的,在遗嘱中要注明数额、债权人及处理方式等细节。
9.交代之前所立遗嘱,以往所立的遗嘱作废。
10.遗嘱保管人与保管方法、执行人与执行要求。
11.遗嘱附件。如房产三证、行驶证、存折等。
三、除了遗嘱,还有哪些财产继承方式?
除了立遗嘱,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与民事信托实现财产继承。这两种方式,对于子女在国外或是财产数额较庞大的被继承人来说,是比较实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开高额赋税和财产混同等风险。
昨晚参加我们现场答疑的签约律师还有: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的周碧君、孙玉香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张媛媛律师以及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的姚祎颖律师。
特别提醒:昨天由于现场人多,竟然有个别推销人员混充其中,据现场的一位大姐说,这个人已经站在门口拉着好几个人加了微信、留了电话,自然是做房产理财的,我们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