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致量刑畸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法定的期限内(10天)不提出上诉,判决将自动生效。
而就在昨天,杭州市检察院突然发布消息说,认为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量刑畸轻,决定向浙江省高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对保俶路保时捷卡宴撞死夜宵摊主案一审判决“较真”的结果法律界人士普遍叫好:有人认为法院敢于坚持依法独立审判,而不受舆论和其他外界因素干扰;也有人认为对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提出抗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这样的抗诉有利于将事实查得更清,判决也就更公正。
那么,接下来,此案会怎么走?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负责人、杭州市律协刑委会秘书长、资深刑辩律师王晓辉介绍说,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王晓辉说,省高院接到杭州市检察院抗诉书跟相关案件材料后,应当通知省检察院查阅案卷。省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是否支持抗诉。支持的话,浙江省高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省检察院派员支持抗诉。如果省检察院不支持的话,撤回抗诉。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省高院也要审理,此时审理分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若开庭审理,省检察院派员出庭。若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省高院必须开庭审理,省检察院要派员出庭支持抗诉。
因此,省高院接受抗诉后,应组织合议庭重新审理,省高院的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可以再上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