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教授表示,他不敢武断地排除没有模仿作案的可能,但是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一个有理智、身心健康的人,是不可能有意识地去模仿,继而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而之所以说性侵案件伤天害理,是因为在施暴后,会给被害者留下强奸创伤综合征,这很可能会伴随着被害者一辈子,使其长期处于恐惧、自责、羞耻、自卑的状态,从而导致被害者没有安全感、不信任他人,很有可能使她们无法正常恋爱、结婚。
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呢?
彭教授表示,除了学会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和防身术之外,女性最好能学会协调与异性之间的交往。
“比如说和异性单独见面时,即使是熟识的异性,也尽量不要选择没有他人视线所及的密闭空间,最好选择公共场所。”彭教授说,“女性应对任何男性都抱有合理的不信任,这是女性应该树立的观念。”
最后,彭教授特意强调了一个观点,那就是性侵案件的受害者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在某些性侵案件后,有人会指责女性穿着薄、露、透。彭教授称,对受害者的这种指责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面对同样一个姑娘,正常人不会实施性侵,这就说明了性侵案件的责任完全在于施暴者。受害者已经承受了身心的创伤,再对她们进行无端的指责是不负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