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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想来想去,项链除了被小付拿走,再也没有其他丢失的可能性了。
自以为“证据充分”的她,拿起手机打了110。
第二天,小李以“陪自己报案”为由,带着小付去了派出所。
接受民警讯问时,小付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嫌疑人”。
她瞪着眼睛,足足愣了一分钟,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拿过她的东西。”
见小付脸色煞白,肩膀颤抖,小李也很难过:“是我太鲁莽了,说不定真的搞错了。”
因为没有证据,警方只能视为遗忘物,没有立案。
走出派出所,小付一声不吭,脚步飞快。小李默默地跟在后面,不知该说些什么。
之后几天,小付刻意回避小李,偶尔照面也不讲话,气氛很尴尬。
“其实那几天我下班还算早的,就是不想回家,宁愿在公司呆着。”小付说,自己前段时间确实因为工作上的一些琐事,影响了心情、状态,但没想到会被小李误会,“处得再好,毕竟还是外人。”
上周六,小李在家整理房间,换床单时,她眼前突然一亮——那条丢失的项链,竟落在床跟墙壁的夹缝里。
“我都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她迫不及待地给小付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的。”
小付“呵呵”干笑了两声,说了句“好”。
“我真的很后悔、很内疚,希望她能原谅我。”小李说,项链是找到了,但自己跟小付的关系并没有就此缓解,“她还在记恨我吧?”
昨天,我和小付说起小李,她摇摇头,淡淡一笑:“我不怪她。”
小付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什么原谅不原谅的。“还像以前一样,那是不可能了。”
她悄悄告诉我,自己正在委托中介找新住处:“最多住到这个月底。继续留在这里,两个人都不好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