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因为一次理赔纠纷 被保险公司列入“黑名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11-27 06:40   

    “当时不想因为此事影响到公司形象,为避免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就和4S店协商由他们承担30%的差额。事情处理完后,我们不想以后再因为理赔和李先生产生不快。而且,当李先生知道被拉入黑名单后打电话给人保客服时,客服已经给出解释,但当时李先生情绪非常激动,不接受客服的解释,并在语言上辱骂客服人员。”杨女士强调,人保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客户进行商业性险种的交易。

    经过沟通,至记者发稿前,李先生接到了人保的电话,对方表示李先生可以继续续保了。对此,李先生表示还是无法接受,“这不是能不能续保的问题了,莫名其妙就把我拉入黑名单,人保公司应该给我一个解释,我是消费者,不应该是任由你们随意处置的。”

    行业部门:不提倡拒保,但商业险是市场行为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进入保险黑名单的情况主要有骗保、诈保、性质比较恶劣的损坏保险公司声誉等。出险次数比较多的也会被行业内默认为高风险车主而上黑名单,但像李先生这样因为一次理赔纠纷就被拉入“黑名单”的情况则不太多。

    2009年开始,省保险行业协会建了一个信息平台,所有保险公司全省联网,即一辆车在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所有保险公司都能看到。

    多次出险上涨保费是行业约束车主的普遍行为。根据上一年不同的出险次数和理赔金额,每家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政策,一辆车一年出险3次以上,可能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所有商业险。

    保险行业相关部门虽不提倡对多次出险拒保的做法,但因为商业险是市场行为,每个公司从自身风险出发,可以有不同的政策。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也应该了解清楚之后再签订合同。

    而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作为企业,有权利选择客户,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对高风险车主,或所谓的“非优质客户”提高保费,内部建立黑名单直接拒保,也是为了提高自身的赔付能力。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首席记者 李阳阳 通讯员 杨渐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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