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8年,杭城“失物招领第一家”境况如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3-24 06:16   

质疑一:收费法律依据何在?

洪国才的名片上还有这么两句话:“物归原主,弘扬助人为乐精神;有偿服务,体现知恩图报美德”。他认为,一家公司要经营,房租、电话费、交通费、给线人的酬劳等都是成本,有成本当然要收费,但是遇到残疾人或困难人群,他会主动少收或不收费。他说,我做这一行肯定不是为了发财,就维持个生计,一年下来能赚个两三万块钱吧。

“有人说我扣压他人物品,我不是扣压,这些不是我捡到的,我是善意取得。而收取的费用我是咨询了物价部门的,物价部门表示这并不是国家指导价,因此可自行定制,上墙明示即可。比如一张身份证我收60元,有人说补办只要40元,但你还要算上来回的交通费、等待的费用,我还要给拾到者报酬。”

质疑二:会不会和小偷狼狈为奸?

洪国才说,这个问题很多人都问过他,他只能做到自律,他有一本本子,记录了每一件物品的来源,包括拾到者,拾到者的联系电话,拾到地点,如果遇到可疑人物,他会让对方出示身份证,有些人拒绝给他看,他就不收对方的物品了。“有人问我说,你干这行,是不是希望小偷越多越好,那你生意也就好了,我就给他举个例子,医生是希望病人越多越好吗?医生应该是希望从他那里治好的病人越多越好;我也是,我希望能从我这里找到钱包的人越多越好!”

老洪还希望整个杭州市能搭建一个失物招领公共平台,像火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运输管理单位等都设有免费的失物招领处,但我跟他们应该是互补的关系,毕竟城市里很多环卫工或园林工人捡到物品找不到地方还的。

发达国家认可有偿招领

失物招领公司,在发达国家已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行业,称作“报失业”。“报失业”提供帮助失主寻找失物或失散家人的服务,同时给拾物者或提供线索者一定报酬。有偿招领的行为已被普遍认可,但每一个国家所给的报酬比例不一。在我国,有偿失物招领公司是有不少,但都无一例外地在当地乃至全国范围内引发种种争议,公司经营也是举步维艰,其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人们对于这一行业的道德争议。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朱姝哲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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