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人后跳进运河是怎么出现在余杭的?
昨天上午,警方通报,担架工张某在余杭投案自首。
警方通报——
2010年5月19日晚9点多,杭州大塘新村45幢附近路上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花圈店老板娘廖(女,41岁,浙江常山人)被人用刀捅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后自残并跳入运河,下落不明。
案发后,拱墅警方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追捕。
5月24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余杭仁和镇拨打110投案自首。
张某交代并承认,5月19日晚在大塘新村附近路上与花圈店老板娘廖因琐事发生争吵,持刀将廖捅伤致死的犯罪事实。
张某交代,他看到廖倒下后曾持刀自残,并企图跳楼自杀,由于楼道阳台封闭,他又跑到运河边跳入运河。当他从水中浮起时,恰好一条运沙船经过,他拉住船尾的防撞轮胎,随船往北,上岸后往余杭方向逃亡。
24日傍晚,张某打电话投案自首。
案发第二天上午(5月20日),记者在大塘新村附近采访时遇上一对姐弟,他们是担架工张某的老乡。
当时,姐姐摇头感叹,好日子不过,这下子,两个人都死了……
弟弟白了姐姐一眼说,你怎么知道他(张)死了?
“怎么不会死?”姐姐语速很快地说,“他把老板娘捅倒后,在自己身上捅了三刀,血流了一路,跳进运河里的时候,河上一大片血水呢,还能不死?”
“我看不一定,他不一定会死。他什么样的人,我知道,他从小就爱打架,体格又好,那块头,个子1米8,200斤重……”
“真神奇!”昨天下午,张的另一位老乡说,他认为张已经死掉了,没想到他还真没死!
他说张出事后,他和几个老乡去看望过张的老婆。张的老婆说,当晚,张吃饭时,还跟她说,晚上要去大塘新村给一个老人穿衣服。他喝了点酒,过了半个小时,接到老板娘一个电话,就匆匆出门了,出门时还穿着拖鞋……又过了四五十分钟,她再打老公(张)手机,手机关机了,“估计那个时候,他已经跳到运河里了,后来,她就听说老公杀人了,她不太相信……”
5月24日晚6点26分,案发后第5天,张在余杭仁和镇东山村毛墩坝一个公用电话亭打110,说他杀人了,要投案自首。
民警赶到时,张站在电话亭边向民警招手:“我就是张×波。我在大塘新村杀了一个女人。我要投案自首。”
民警发现,张衣服破烂,头发又脏又乱,胸口和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感染发炎。
张说,当晚,他自残后跳入运河,从水中浮起时,恰好一条运沙船经过,他扑上去,拉住船尾的防撞轮胎,随船往北漂,船开得很慢,扒着船一个小时左右,在余杭不到点的地方上了岸(从大塘新村边的运河到余杭仁和镇约21公里)。
上岸之后他走了一小段路,觉得一身血衣太显眼,就到垃圾房找了件破衣服把血衣换掉。“我是一路走过来的,也没有目的地,路上碰到警察、巡防人员,我就装成捡垃圾的,躲在路边。我自杀也自杀过了,没死掉,逃也没地方逃了,到处是警察,走也走不动了,就想投案自首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