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父亲请了律师
成的律师语出惊人:成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律师列举原因:
一、是死者一方先动手的,成的行为是反击;
二、成有精神病,控制能力弱,先受到狗叫的刺激,又被殴打,因此才爆发出来,不是故意杀人;
三、成和楼下邻居相处多年,无冤无仇,没有杀人动机。
律师说,成的行为,后果虽然严重,但情节并非特别恶劣,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持刀追杀,故意杀人的目的明显
检察官大声反驳,对方律师的说法不恰当!
一、死者先动手,是成的单方面说法,没有证据验证;
二、两名死者上肢有多处切割划伤和淤青,有明显抵抗痕迹,在死者抵抗的情况下,成依然持刀追杀,故意杀人的目的明显;
三、成多次朝死者的心脏部位下刀,两名死者都是心脏被刺破而死,这样的手段说是受了刺激之后的行为,说不通。
检察官转头面向法官:“成××攻击女性在先,楼下夫妻前去论理时,他又持刀攻击手无寸铁的对方,本是很普通的邻里纠纷,演变成了一场血案,造成如此严重后果,情节非常恶劣,应该从重处罚。请法庭综合他的精神疾病情况,依法量刑。”
儿子拒绝赔偿,成某愿以房产赔付死者
两名死者父母索赔共计150余万元。
法官问被告律师,成的儿子是否愿意赔偿?
被告律师说,成在儿子三岁时就离婚了,儿子归母亲抚养,儿子读职高时和父亲住过一段时间,后被父亲赶出家门,至今租房子住。因为父亲杀了人,谈了5年的女友和他分手,工作也丢了,目前一无所有,因此不愿意赔偿,也没有赔偿能力。
法官转头问成,是否愿意让儿子代赔?
成的头低得几乎埋进双腿间,小声说,不想让儿子赔,他愿意把房子赔给死者家属(华家池的房子是成的个人财产)。
法官示意成做最后陈述。
成摇头:“没什么好说的。”
法院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