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晚,502室房门紧闭,消防用切割机破门,警察冲入室内抓获杀人嫌犯成某。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韩丹 摄
2009年8月26日傍晚,华家池39号2幢1单元发生一起凶杀案。家住202室的一对年轻夫妻被杀,杀人者是住同一单元502室的大伯。
资料照片:成某行凶后被警方押出住所 记者 韩丹 摄
资料照片:家人怀念被害夫妇 记者 韩丹 摄
凶案的起因是一只宠物小狗
邻居说,2楼夫妻养了两只狗,其中一只被5楼的大伯带走了,夫妻俩去要狗,结果吵了起来。听到楼上有人喊“杀人了”,邻居们跑上去,看到夫妻两人都躺在血泊中,502室的门紧锁,一只黑斑小狗,在楼道里跑上跑下,呜呜叫,爪子上都是血……
杀人大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特警、消防队员出动了破拆工具,将防盗门强行割开后冲入,将他抓住。
之后,江干区警方通报案情,两名死者,丈夫姓郑,39岁,妻子姓冷,35岁,因宠物纠纷被502室住户持刀捅刺,两人胸腔部位被捅穿,当场死亡。
邻居们反映,502室的大伯是个不声不响的人,平时不太和邻居打交道。
死者郑先生的父亲坚称,儿子的脾气很好,不可能无缘无故上去吵。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升级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因当时警方还在调查,没有透露具体细节。
夫妻被害前刚想去吃酸菜鱼
被告人姓成,1957年生,杭州人,大学文化程度,退休。
昨天上午,成某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披露了血案发生的前前后后。
昨日9:20,中级法院门口,死者郑先生的父母和妹妹早早赶到,陪同来旁听的还有20多位亲戚朋友。
郑母神情茫然。
“我妈妈到现在还不能接受事实,她总说儿子没死,这事情对我们来说好像噩梦一样。”郑的妹妹搀扶着母亲,转头抹掉眼泪。
走进法庭,郑母好像意识到什么,开始号啕大哭,周围的亲戚朋友们也抹起了眼泪。
死者妹妹说,哥哥是做外贸采购的,嫂子当时休息在家,养了只小狗做伴,小狗是吉娃娃的杂交品种,取名叫狐狸,很得嫂子疼爱。
案发那天是七夕,中国的情人节,哥嫂约了妹妹一起出去吃饭,地点定在吴山广场,时间是晚上6点半。
“哥哥说要请嫂子吃酸菜鱼,因为嫂子是湖南人,爱吃辣。”
结果那天妹妹一直等到6点半,哥嫂都没出现,打电话也没人接……再后来,看到哥嫂时,他(她)们已经躺在殡仪馆里了。
“我也不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可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杀人啊。”妹妹泣不成声。
狗叫得我心里不舒服,很不舒服
9:30,成某被法警带了上来。
他身高约1.7米,微胖,头发花白,佝偻着身体,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好像有六十多岁。
郑母冲上去,哭喊:“你这个杀人犯,还我儿子……”被法警劝回。
成闭着眼睛,低着头,一声不吭。
检察官问,当时为什么发生争执?
成说话带很重的杭州口音,声音很小,语速很慢:“狗乱叫……拼命叫……她不理睬,她就是不理睬……”
成说,那天他买菜回来,走进单元门口,一只小狗跑过来围在他的脚边乱叫,还一直追着他到5楼,他赶都赶不走,主人(指女死者)也不管,直到他开门进了家门,狗才跑回楼下。
检察官追问,你已经回家,狗也跑回去了,为什么还要杀人?
成闭上眼睛,喘了口气,好像在整理思路,过了一会才开口。
“狗叫得我心里不舒服,很不舒服,我在家里坐了一下,觉得很难受,就下楼去,想找她说说,狗管管好么。我敲开她家的门,她说狗很乖的,不会咬人,她说话(意思是有口音)我听不清楚,我一下子就火了,想拷(打)她巴掌,我就拷了她一记……”
成承认,当时动手打了女主人一个耳光,但他很快补充,只是做了个扇耳光的动作,打没打到,记不得了。
“她叫起来,说男人欺负女人,我没理她,就上楼回家了。”
郑父作证,那天傍晚17:46,媳妇打电话给儿子,儿子从办公室急忙赶回家。
由于两人死亡,夫妻俩说了些什么,无法得知。
检察官推测,可能是丈夫回家后,妻子向丈夫哭诉受了欺
负,于是丈夫带着妻子去5楼讨说法。
成继续回忆。
“他们(指两名死者)来打我,那个男的一拳打我眼睛上,我被逼到墙角,见他总是打过来,觉得自己要死了,没退路了,就从裤袋里掏出刀子捅他……捅了几刀不晓得,我不想杀人的,男的中刀后,往楼下跑,女的叫救命,来拉我的手,我就捅女的,男的又跑上来拉我,我就再捅他……”
“你胡说!”郑的妹妹突然大喊。
法官整顿法庭秩序,示意成继续说。
一把折叠刀时刻藏在裤袋里
成低着头,一字一字地说:“我精神忧郁,以前住过几次医院,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以为他们知道了我有这个毛病,想把我赶出小区,所以我就捅过去……”
法官听了一会,打断:“刀是哪里来的?”
成说,刀是一直随身带的,是把折叠尖刃水果刀,平时放在裤子口袋里。因为“有人天天跟踪我,监视我,想杀我,所以我要带把刀防身”。
捅刺了楼下夫妻后,成回家锁门,把带血的刀放在微波炉上,后被警方收缴。
成的儿子、弟弟作证,成有精神病史,平时脾气暴躁,性格孤僻,曾因精神问题被单位劝退。
警方对成做了精神疾病鉴定,检察官当庭出示鉴定报告。
报告称,成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表现为敏感、多疑,自我控制能力弱。但是案发时,成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认知辨识能力,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鉴定成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具备服刑能力。
儿子为父亲请了律师
成的律师语出惊人:成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律师列举原因:
一、是死者一方先动手的,成的行为是反击;
二、成有精神病,控制能力弱,先受到狗叫的刺激,又被殴打,因此才爆发出来,不是故意杀人;
三、成和楼下邻居相处多年,无冤无仇,没有杀人动机。
律师说,成的行为,后果虽然严重,但情节并非特别恶劣,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持刀追杀,故意杀人的目的明显
检察官大声反驳,对方律师的说法不恰当!
一、死者先动手,是成的单方面说法,没有证据验证;
二、两名死者上肢有多处切割划伤和淤青,有明显抵抗痕迹,在死者抵抗的情况下,成依然持刀追杀,故意杀人的目的明显;
三、成多次朝死者的心脏部位下刀,两名死者都是心脏被刺破而死,这样的手段说是受了刺激之后的行为,说不通。
检察官转头面向法官:“成××攻击女性在先,楼下夫妻前去论理时,他又持刀攻击手无寸铁的对方,本是很普通的邻里纠纷,演变成了一场血案,造成如此严重后果,情节非常恶劣,应该从重处罚。请法庭综合他的精神疾病情况,依法量刑。”
儿子拒绝赔偿,成某愿以房产赔付死者
两名死者父母索赔共计150余万元。
法官问被告律师,成的儿子是否愿意赔偿?
被告律师说,成在儿子三岁时就离婚了,儿子归母亲抚养,儿子读职高时和父亲住过一段时间,后被父亲赶出家门,至今租房子住。因为父亲杀了人,谈了5年的女友和他分手,工作也丢了,目前一无所有,因此不愿意赔偿,也没有赔偿能力。
法官转头问成,是否愿意让儿子代赔?
成的头低得几乎埋进双腿间,小声说,不想让儿子赔,他愿意把房子赔给死者家属(华家池的房子是成的个人财产)。
法官示意成做最后陈述。
成摇头:“没什么好说的。”
法院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