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等
作为中考内容
依据课程标准科学命题。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超标命题或随意扩大、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等作为考试内容。
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命题要注重引导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考试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提升试题科学化水平。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既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又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
阅卷评价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
《通知》明确,各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与阅卷评价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各地应当成立综合阅卷组、学科阅卷组和质检组,综合阅卷组和质检组主要由有关学科专家构成,学科阅卷组主要由初高中教师、教研员构成。综合阅卷组负责组织试评、明确评分具体要求、开展阅卷人员培训;学科阅卷组负责本学科阅卷评分;质检组负责抽检阅卷质量。各地要建立主观性试题“一题多评”制度和抽检复核制度,确保阅卷质量。省教育厅建立阅卷抽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地阅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规定,现阶段浙江省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025年起,分配生比例达到70%
《通知》要求,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应当以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和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不得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挂钩。
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分配生招生名额。
优质普通高中名单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事先公布,可实行动态管理。分配生招生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和方案应当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具有浙江省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各地各校不得以非当地户籍为由限制学生参与分配生招生。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等第可作为分配生招生的前置条件,具体要求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制定。
各初中学校应当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结果报设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