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校改革,保障体校教师和教练员待遇。
到2025年建设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60所以上。动态做好全省体育后备人才布局网,2023—2026年期间布局人数稳定在5万人以上。
持续推动县级体校改革,深化推进10所以上县级新型体校改革发展。新型体校应做好运动项目布局,建立5个以上运动项目,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估。
支持体校等训练单位与优质中小学校以共建、联办的方式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
体校教师教研活动、继续教育、学科优质课评选、职称评聘等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支持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大中小学校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的教练员,按规定领取报酬。
加强体育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渠道。
将教练员培训业绩与注册、参赛资格和职称晋升挂钩,切实提升全省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制定浙江省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办法,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
制定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方案。将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执行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门培训,优秀退役运动员经培训合格并通过考试,可担任体育教练员或体育教师。
《实施意见》还提出,到2025年各市每万名青少年至少拥有1.5个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支持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学校体育、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