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全屋定制不“省心”,消委助力来解忧
2021年6月22日,消费者常女士投诉,称其在某家居馆定制全套家具,发现定制的家居存在质量瑕疵,多次修补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且在安装家具过程中将其地板划伤,要求赔偿损失。
接投诉后,区消保委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联系当事双方开展调解。经过证据展示,双方质证,以消法为调解依据,最后双方达成一致:1、家居公司负责其公司产品的修复和部分更换;2、被损坏的木饰板、踢脚线等由家居公司负责修补;3、部分被损坏的地板,家居公司补偿消费者2000元。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近年来,由于全屋定制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然而,由于标准缺失,暗藏不少陷阱。本案中,消费者常女士定制的全套家居就因质量问题进行多次修补,这无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安装过程中,商家又损伤了常女士的地板,构成了侵权,常女士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定制家具时要注意:1、注意沟通,细化协议。在签订定制家具合同时,要将家具的材料、颜色、尺寸、规格、计价方式、交付时间、质保期限、售后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细化并写到合同中。2、仔细查验,不留隐患。产品交付、安装后,要仔细查验样式、颜色、材质等是否与约定、设计图相符。3、留存证据,及时维权。发生纠纷时,要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应留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消保委等部门和组织反映,勇敢维权。
案例二:购保健品遇“跑路”,快速维权获感谢
2021年1月1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浦所接到一名81岁老人的投诉,其2018年在李某的店铺预付1万元现金,计划分次购买店内保健食品。后李某离杭发展,该店暂停营业。由于是现金支付,老人无相关消费凭证,导致余额不明,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李某均无结果。
临浦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行动,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社区等方式联系上了经营者李某。工作人员要求李某换位思考履行商家义务,查找相关台账记录,仔细核对消费明细。三天后,临浦所顺利为老人追回了2000元预付款余额。老人在收到钱款后非常感动,专程写信来表示感谢。
【律师点评】
本案中,老人预付一万元现金用于购买店内的保健食品,商家却选择了跑路,使老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商家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发布告示,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针对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律师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在保健品消费的过程中,要选择去正规药店和经营单位购买保健产品,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同时,子女也要多陪伴老人,在老年消费者购买大额保健品时,子女应陪同并给出合理建议,而老人也要多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建议。当出现消费纠纷后,老年消费者可拨打“12345”反映,及时寻求市监局、消保委等部门和组织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三:“名牌”手机存猫腻,误导宣传须担责
2021年10月29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益农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其在党湾某手机店花2800元购买了一款商家现场推荐的“华为”手机,后发现该手机实际为中国移动旗下的品牌手机,并不是华为手机,只是适用于华为系统,故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却以手机已激活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
益农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商家处了解情况,发现商家的确将该款手机宣称为“华为”手机。当工作人员提出异议时商家仍辩称该手机为华为授权、参与生产等说辞,但实际在手机上却无法查询到任何华为手机品牌的信息。工作人员向商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退款,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本案中,消费者购买了一台商家宣称的“华为”手机,但实际上,该手机只是能适用于华为系统,并非真正的华为手机。显然,商家以华为手机作为卖点对消费者进行宣传的这一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在此,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应“擦亮”眼睛,全面了解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信息,避免上当。如果在商家的虚假宣传下,不慎购买了商品,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对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拍照、拍摄视频等方式取证,以便发生争议时可以提供维权依据。同时,作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应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案例四:按“克”还是按“件”,购买黄金须谨慎
2021年11月,有消费者向区消保委空港分会反映,其在首饰店购买的黄金饰品克数变少了,想退货,但商家不同意,希望得到消保委的帮助。
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原来消费者拿了旧黄金到首饰店以旧换新,商家称重后为40多克,折算人民币16000元。当天,消费者在店内换取了同等价位的一件黄金首饰。消费者购买后自行称重仅20多克,遂向商家理论并要求退货退款。
经工作人员了解,商家所销售的黄金饰品有两种计价方式,一种是以克数乘当天的金价,再加工艺费;另一种是按件计价。而消费者购买的饰品属于第二种情况,即不以黄金克数来计价。最后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商家在出售饰品前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其同意消费者退货退款;消费者佩戴首饰多天,愿意承担折旧费1000元,故最终退还消费者15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本案中,商家与消费者的纠纷主要是因商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计件黄金”与“克重黄金”的差异而引起的。这两种计价方式都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可见,消费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权,而经营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在此,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分清“一口价黄金”与传统“克重黄金”的区别,明确自己的购买目的。二是要注意饰品的贵金属含量(成色),核查出售的饰品是否附有权威机构的检验证明。三是不要盲目签字确认。一定要看清票据信息再签字确认,票据是购物凭证,也是产生消费纠纷后的维权依据。而对于经营者而言,需向消费者做好释明工作。
案例五:“网络促销”应量力而行,违约行为不可有
2021年11月5日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围所陆续接到上百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双十一”活动期间,购买了杭州某贸易公司在淘宝旗舰店的服装,之后快递运单信息迟迟未更新,商家无法按照约定如期提供商品。
接到上述投诉后,宁围所快速研判这是一起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群体性投诉事件。11月8日,宁围所行政约谈了涉事公司。经调查,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此次事件是由于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业务接洽产生纰漏,造成活动期间货源链断裂,商品无法及时供应。工作人员当即要求该公司迅速制定处理方案,落实专人妥善处理每一起消费投诉。工作人员同时也快速跟进处理完毕的投诉件,电话回访确认协商结果。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共处理投诉366起,处理完结率100%。
【律师点评】
本案中,商家货源链断裂,无法如约提供货物,而选择了虚假发货,欺骗消费者,这是一种没有“契约精神”的行为。
因此,律师在此提醒:网上购物时,最好提前跟商家约定好发货时间和到货时间,并留作证据。如果碰到商家虚假发货等无法通过双方协调解决的情况的发生,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所在购物平台的客服人员,要求客服人员协调解决问题。如与商家无法协商解决的,消费者需留存好证据材料,及时向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商家而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需诚信经营,量力而行,对作出的承诺需切实履行,信守契约精神,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