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中国证券史上多个首例的“五洋债”案一审宣判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06 07:32   

该案判决的震慑作用与积极意义都很明显

“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的痼疾,不仅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更对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托于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切实而严肃地践行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繁荣的根本保证,也是投资者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自行作出交易判断、承担交易风险的前提。

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看门人”不敢装睡,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态度。本案中,发行人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债券发行资格,承销商与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履职不当,严重损害市场信用,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信息披露不实者、怠于勤勉履职者均应付出违法违规的成本,对投资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杭州市律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洪鹏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的判决对于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的参与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在以法治方式净化金融证券环境、优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带来诸多积极意义。

对于债券发行人来说,到期进行债券兑付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在长期的证券市场实践中,中小投资者一旦权益受损,将面临索赔难、诉讼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此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探索,优化了诉讼流程,切实保障了400多名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司法维权门槛。同时,该案的判决结果对于债券市场发行的中介机构来说是个“核弹”,提醒他们在债券发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勤勉尽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无法全身而退。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王艳颖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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