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裘女士的情况,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在每月月底联系我,一旦货物到位,我们就可以安排她前来提货。
(记者将该负责人的说法反馈给消费者,消费者裘女士表示:“我不认同商家说的卡已经作废的说法,当时我前往提货点提货,提货点的收银员和我说:‘有价消费卡是不会过期的。’所以当时我才没有一次把提货卡全部用完。我可以接受商家给我同等价值的牛肉代替海鲜,并会在每个月的月底继续联系商家提货。”对于裘女士最后是否能提到货,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律师说
有证据证明在有效期内无法提货时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延长有效期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林兵:此事例中,商家销售的提货卡后确实写明了有效期为两年,若商家能提供售卡记录或开卡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该卡确实已过有效期,那此事例中,消费者维权确有一定难度。
若消费者可以证明自己是在有效期内前往提货点提货,因商家没货而导致提货时间一拖再拖,最终使消费者在提货卡的有效期内没有提到货,则可找商家维权,要求商家延长有效期至提到货时止。
另外,购买提货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者请注意:
1、消费者在办卡、购卡时,应看清卡项的相关说明,如商品的式样、规格、卡片的有效期限等。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办卡的相关单据,并保留与商家交流的证据等。
2、若提货卡临近有效期届满时,商家出现了没货的情况,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延长有效期限,并保留延长时间的书面凭证。 3、若提货卡过了有效期限,消费者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与商家进行协商,从而获得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