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刷个人POS机,就能随便套现?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7-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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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欺诈高发

    亟须加强监管

    近年来,我国银行卡所涉欺诈和洗钱呈高发态势。据专家保守测算,银行卡欺诈每年造成的损失逾百亿。

    这一数据引发社会对滥用银行卡违法犯罪的关注。中国银联等发卡机构和相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种举措强化监管,综合治理。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告诉记者,银行卡欺诈犯罪具有普遍性,但尤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为甚,如广东、福建、山东、上海、江苏、天津等,并与毒品、诈骗等犯罪率高发地区关联度较高,如广东、广西、云南、湖北、四川、黑龙江、内蒙古等。

    从路径和手法上看,银行卡欺诈包括:用自己的信用卡替正欲使用现金消费的他人刷卡“套现”并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与商家合谋以刷卡消费的名义套取现金,由商家刷卡后将对应数额的资金在扣除约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谓之佣金、管理费、利息等,往往略低于银行)后返还给持卡人,从而达到将资金变现的目的;商家利用申请办理的一台或多台POS机协助他人使用虚假交易的形式从卡里套取现金,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获利。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指出,银行卡已成为国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有关银行卡持有者与发放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发卡机构、商户间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层次更高的法律予以确定。

    “打击银行卡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严立新表示,一方面在法律层面严格界定非法套现、洗钱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另一方面,加大对银行卡发行、监管和使用立法的力度。

    业内专家指出,打击银行卡犯罪首先要从发卡源头入手,加强风险控制。在与特约商户的协议中,应明确特约商户不得协助持卡人套现,强化其违约责任;监管部门最好能牵头建立违规客户信息平台,使各银行皆能共享相关信息,避免同一客户反复办卡;还可引入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共建银行卡保险机制,切实降低资金风险和信用风险。

    “要尽快完善企业和公民征信体系,并配套相关的法规和措施,加大违法者的综合违法成本。”赵庆明说。

    据新华社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金梁 文/摄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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