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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09:28:01
仲裁协议的签订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示范仲裁条款
第 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当您签订合同时,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的上列示范条款。
示范仲裁协议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如下事项:
1、……………;2、……………;3、……………
当事人: 当事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如果您愿意将发生的纠纷提请仲裁,而又在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的上列示范仲裁协议。
示范仲裁补充协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们经协商一致,愿就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第 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 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当事人: 当事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注:如果您在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不明确,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员会向您推荐上列示范仲裁补充协议。
最后送达地址确认示范条款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文书,保证仲裁程序及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自愿如实提供经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
最后送达地址确认事项
最后送达地址确认适用仲裁程序和执行程序等,送达文书的效力及于本合同纠纷所引发的仲裁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等情形,当事人应在三日内重新确认填写最后送达地址并以书面方式予以通知协议其它各方,否则原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继续有效,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
1、本人(本单位)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手机短信、接收号码:
2、本人(本单位)指定以下代收人地址为送达地址:
代收人:
地址:
邮编:
手机短信、接收号码:
3、本人(本单位)指定下列现代通讯方式送达:
(1)传真、接收号码:
(2)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3)其他方式:
当事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并声明
经由本人或经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填写的最后送达地址确认所载明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不准确、变更后未重新填写,导致仲裁文书、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书未能被本人(本单位)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捺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