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办理时间
2026年6月23日至9月10日开展2026年度市区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调整范围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区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缴存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缴存基数及缴存额上下限
(一)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2025年丽水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该基数上限及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部分上限待相关统计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补贴缴存基数上限待相关统计指标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丽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180元。单位及个人部分月缴存额下限按照月缴存基数下限×5%确定,即单位部分109元,个人部分109元,合计218元。
缴存比例
各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5%-12%执行,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享有住房公积金月补贴的干部职工,按缴存基数×房改部门批准的比例执行。
内容综合自浙江省直公积金、杭州公积金发布、温州住房公积金、衢州发布、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发布、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