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90元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来啦!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11-01 09:24   

哪些人群能享受、待遇如何规定?市医疗保障局专家权威解读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长期的护理需求,杭州近期制定出台了《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护险被称之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昨天,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燕锋,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周利光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杭州重度失能人数预计超4万人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的困境亟待有效破解

问:杭州出台长期护理保险这个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朱燕锋:出台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长护险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2024年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长护险的投保人数也纳入了省市的民生实事项目。

其次是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需要。我市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但针对减轻失能人员以及家庭的风险防范机制仍存在不足。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参加基本医疗的老年人已经超过了200万人,前期我们也指导各区县(市)对属地的失能人员做了初步的摸排,全市重度失能的人数预计超过4万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亟待有效破解,迫切需要对长期照护问题给予制度性安排,让杭城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符合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目标要求。

最后也是促进养老健康等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失能群众护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建立长护险制度有助于发挥基金战略性购买的作用,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实现“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

可以按需选择

问:长护险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周利光:杭州长期护理保险在起步阶段,只要是符合我们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这些失能人员,我们可以按需选择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护理形式。选择机构护理的,失能人员在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接受全日制的护理服务,在规定服务项目标准范围之内,长期护理基金按床日定额给予支付。

我们是分两种类型,其中重度失能Ⅱ级及以下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员为每床日50元,重度失能Ⅲ级是每床日70元,选择居家护理的,我们是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安排护理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在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范围之内,长期护理基金按照可享受的服务时长进行支付,其中重度失能Ⅱ级及以下的人员,每月不超过25小时,重度失能Ⅲ级人员每月不超过35小时,符合规定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按每小时60元给予支付,个人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元

问: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怎样的?

周利光:起步阶段,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按照每人每年90元进行筹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均由个人账户和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来各承担45元,不额外增加企业的缴费负担。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由个人每年承担30元,政府补贴60元。享受我市资助政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包括持有效期内我市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以及《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人员、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等群体,个人应缴的长护险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我们也是通过这个举措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参保负担问题。

(原标题:每人每年90元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来啦!)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金晶 通讯员 刘颖  编辑:郑海云
返回
杭州网·杭州新闻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