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总规
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
第三轮城市总规从1978年开始编制,是杭州第一次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
这次总规编制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充分听取市民和专家对规划的建议,唤起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监督,在杭州城市发展史上意义深远。
杭州城市定位也调整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
在旅游方面,这次规划设想以西湖为中心,风景名胜为重点,逐步进行恢复、整修、改建、扩建和充实——
一湖(西湖);
两峰(南高峰、北高峰);
三泉(虎跑、龙井、玉泉);
四寺(灵隐寺、净慈寺、凤凰寺和岳庙);
五山(吴山、凤凰山、玉皇山、宝石山、五云山);
六园(湖滨公园、儿童公园、柳浪闻莺公园、中山公园、花港公园、曲院风荷公园);
七洞(水乐、烟霞、石屋、紫云、黄龙、千人、紫来)和其他名胜古迹。
从“风景旅游城市”
到“国际旅游目的地”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杭州历次城市总规中,“风景旅游城市”都是杭州最鲜明的城市定位。
比如第一轮总规提出的“风景城市”,第二轮提出的“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以后每一轮城市定位都明确了这一城市定位。
但在本轮《总规》中,“风景旅游城市”定位不见了,而是将其归为杭州的城市功能优势,变成了“国际旅游目的地”。
提出要“发挥全国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杭州篇章”。
参考资料:
1.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历版总规》
2.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