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
各市人力社保局应将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浙江相关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目录,将培训学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内容,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各市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部署,制定全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补贴标准,并公布各职业(工种)不同级次补贴标准。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向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毕业生向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创新数字人才评价机制
构建数字人才职称专业体系,对应职业大典中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新职业,分别设立职称专业,打通各类数字经济领域技术人才职业成长通道。用人单位在聘的数字经济领域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享受贯通专业技术职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