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华
永康市
2023年永康市义务教育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共举办两期,每期10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第一期7月中上旬,第二期8月中下旬。托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具体时间可由各托管服务点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 服务对象
暑期家长看护有困难、托管有需求的永康市2022学年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在校学生(不含2023年9月的小学、初中新生)。重点照顾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家庭。
☑ 服务时段
2023年暑期共举办两期,每期10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第一期7月中上旬,第二期8月中下旬。托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具体时间可由各托管服务点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 服务内容
基本托管服务以提供看护服务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遵循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理念,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所等资源设施,合理提供阅读指导、文体活动、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 服务收费
坚持“自愿、公益”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每期650元/人(含餐费150元)。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
☑ 班额师资
学校对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合理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45人/班,按照合理比例配备教师、管理人员,有需要可进行混龄编班。报名时间截止,托管服务点人数少于25人的,可由区域协调相邻学校共同组班。
☑ 报名方式
1.即日起可向所在学校和班级进行报名,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班主任老师。
2.学校会通知学生家长,在开班日前向托管点学校报到、缴费、签订《义务教育段学生暑期托管协议》等。
3.如学生所报托管服务点报名人数不足,将进行区域统筹安排,并与家长及时沟通,请支持配合。
☑ 温馨提醒
未尽事宜,由各托管服务学校具体通知。
武义县
武义县2023年暑假公益托管班计划开设34个点位,126个班次,预计服务学生超5.7万人次。第一期:7月3日至7月28日(双休日除外),共20天;第二期:7月31日至8月18日(双休日除外,第二期按需开设),共15天。部分企业点位可视实际情况略有调整。托管时间为8:30-17:00。
一、办班点位
二、具体要求说明
☑ 办班规模
每班15人起成班,原则上限额30人,额满或不足成班人数的将被调剂到就近办班点。青少年宫限办4个班次,学校办班点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学校条件设置班次。
☑ 招生对象
具有武义县小学学籍的学生(春学期1-6年级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并能够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遵守托管班的相关管理制度。
☑ 办班时间
第一期:7月3日至7月28日(双休日除外),共20天
第二期:7月31日至8月18日(双休日除外,第二期按需开设),共15天
部分企业点位可视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托管时间为8:30-17:00。
☑ 主要学习内容
以提供公益性看护为主,安排作业辅导、“爱党爱国”主题教育、“家风家训”文明学习、“礼仪美德”榜样寻访、“安全自护”知识教育、“生命健康”知识讲座、红色研学、科技研学暑假夏令营等,由青少年宫配套送教3D打印、益智魔方、手工、陶艺、航模、美术等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拓展课程。
根据托管站点场所、志愿者、班主任及其他资源情况,因地制宜,每班每天一节课固定学习一项课程(书法、绘画、足球、篮球等),创建“一站一品”特色托管课程,让学生在托管班中学一门特长,品一项艺术。
☑ 托管费用
坚持“自愿、公益”原则,青少年宫、社区和学校点位学生在暑假期需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25元/人•天(含中餐费),第一期20天共计500元。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企业、机关单位点位不收费,餐费自理。
☑ 注意事项
1.自备餐具、水杯、午睡用品及相关学习用品。
2.遵守托管班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合理使用公益资源,一经报名,不支持退费,全程参与托管。
3.家长负责上下学接送,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独自行动。
4.家长每日填写好托管手册,以清单式列出适量的作业内容。
舟 山
舟山市2023年校内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家庭管理有困难且有需求的小学1-5年级在读学生,原则上安排两期,每期10个工作日。第一期7月17日-7月28日,第二期7月31日-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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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遵循县(区)主导、学校主动、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等基本原则,充分挖掘学校潜力,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场所,并适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家庭管理有困难且有需求的小学1-5年级在读学生。
(二)服务时段
原则上安排两期,每期10个工作日。第一期7月17日-7月28日,第二期7月31日-8月11日。
各县(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接送。有条件的学校要向托管学生提供午餐,是否用餐由家长自行选择。
(三)服务地点
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须符合中小学校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如遇校园基建改造的,可由县(区)教育部门进行统筹协调。
(四)服务内容
托管内容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和社团活动场地等资源设施。学校在做好看护的同时,还应合理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指导答疑,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班级规模
各学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班级或年级开设托管班。托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规模较小、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可按低、中、高跨年段开设混合班。
(六)服务人员
人员配备以本校教师为主,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志愿报名。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优秀大学生、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以及列入我市首批“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一起参与校内暑托。
(七)服务收费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费用补偿服务成本。收费标准50元/人·天(不含午餐费),对已列入资助对象的学生免收服务费用。午餐收费标准由学校征询家长意见后确定并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各县(区)要组织实施好暑期托管服务,及早部署,做好保障、加强指导与督查,做到应托尽托,切实保障暑托服务质量。各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保障各方知情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各学校请于6月底之前完成学生暑托报名,并将学校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局备案。
(二)强化管理
各学校要切实强化安全教育,严格安全责任,落实防护措施。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场所安全检查制度。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服务期间可暂停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三)广泛宣传
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将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信息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加大托管服务工作的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