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知:入境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涉疫地区人员可赋红码或黄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6-22 14:37   

违规惩戒有哪些?

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刻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见习记者 汤晨琛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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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