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收费站设置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复函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岑港北、烟墩、长白、双合4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同意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对部分车辆实行通行费优惠。
对仅通行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公路岑港至双合段、安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通行费实行九折优惠,对跨路段通行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1类客车在本路段的里程费和叠加费实行九折优惠、车次费实行九五折优惠。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乘客不得站立规定,往返舟山本岛至岱山、舟山本岛至长白、长白至岱山的公交车和县际客运班线车辆的通行费实行七折优惠。由此形成的通行费差额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