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消息: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针对一系列省内公路收费有关事项进行了复函。具体有怎样的优惠?实施时间多长?
关于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等合并收费期限的复函
同意沪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委托杭浦高速公路杭州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视情按照浙江省规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方案调整。
同意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委托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意高速公路连接线三门岭口互通至上枫坑段委托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收费站合并收费期限暂延长2年,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