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就业、养老金、收入分配……浙江明确未来5年目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7-23 10:18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浙江省人社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发挥人社事业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支撑和兜底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

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引进各类人才50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达到3000元/月左右。

主要政策举措有哪些?小布带你了解~

深化人社数字化改革

加快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的“数字人社”,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在基础能力、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和协作发展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迭代升级,建设“浙就业”“引才云”“智慧技能”等应用场景。

强化电子社保卡功能、扩大人社数据共享层级和范围、加快推进人社业务“跨省通办”以及人社信用体系建设等。推动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加快改造升级社保省集中系统,全面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保事项便捷“一网通办”。

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支持灵活就业政策,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擦亮“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品牌,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创建一批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力度,更好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落实人社支撑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政策,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

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坚持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积极争取更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人员资格。

深入推进“技能浙江”行动,大力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努力打造“浙派工匠”名片。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开发新职业标准,大力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建设100家省外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加大对新疆、西藏等中西部地区技工院校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培养一支乡村人才队伍,加大专家服务基层力度,大力培养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电子证书试点,为全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数字化积极探路。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实施参保扩面计划,加快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和支付能力稳定。 

规范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与全国统筹的平稳衔接。落实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实行鼓励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大幅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补助。

探索实施提档补缴政策,允许参保人员对已缴费年度自愿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进行补缴,允许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补缴,允许年满60周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通过补缴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 

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切实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推进多跨协同、闭环管理的“社保基金安全链”应用系统建设,为全国开展智慧监督提供浙江方案。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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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浙江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达到3000元/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