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报道 昨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杭州市上城区妇女联合会推出《妇女依法维权指引手册》中提到,2019年,上城区妇联为一名家暴受伤害的妇女争取到了困难补助和伤害医疗费的先行支付,首开全市先例。
越来越多的女性拿起了法律的工具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
那么在婚姻中受到家暴的女性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徐卉律师是杭州市妇女维权优秀志愿者,办理过多起家暴的离婚诉讼案。
她认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在维权上有几种困难:
1.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离婚是一件丢人的事,担心旁人非议。因此往往选择隐忍。
2.缺乏经济自主能力,经济依赖严重。婚姻中的女性在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极低时,在遭受暴力侵害时,因为害怕失去经济来源而选择隐忍。
3.缺乏决断力,缺乏主见。在很多家暴案件中,很多受害者因为施暴方的保证,例如下跪认错等方式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原谅,总是对有暴力倾向的人抱有期望,以无数个下一次为借口难以走完维权这条路。
4.取证难度极大,诉讼结果不明朗。很多遭受家暴的妇女在遭受暴力侵害时,因为缺乏很好的取证意识,经常错过取证的黄金期,因此在诉讼中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
除前四点个人原因之外,被家暴妇女维权最难的还是取证和固定证据。
哪些证据在家暴诉讼案中能被法院认可?
上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审判员高尚介绍说:受到家暴的妇女可以收集录音录像、病历、报警记录等证据,然后提起诉讼。
什么样的证据是有效的?
徐卉律师说:
1.有家暴具体过程和细节的公安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家暴告诫书。
2.受伤场地照片、监控录像、目击者。
3.家暴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
4.家暴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
5.与家暴有关联的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