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达4万亿,占全省GDP比重超过55%!浙江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22 13:32   

浙江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确定在浙江等6个省份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浙江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机遇。省经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等单位研究编制了《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省政府于11月19日正式予以印发实施。

浙江具体的建设任务有哪些?随小布一起来看看~

实施数字化生产关系构建工程

重点实施迭代建设公共数据平台、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完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建立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推进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数字经济发展、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突破和先行先试等6项任务。

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引领工程

重点实施推进政府运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数字化应用等9项任务。

实施数字化协同治理创新工程

重点实施构建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网络市场准入便利化、创新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模式、创新新业态劳动纠纷处置方式、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数字化应用试点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6项任务。

实施数字社会融合应用工程

重点实施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推广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文旅、数字扶贫、数字养老服务,以及推进未来社区和数字乡村建设等8项任务。

实施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工程

重点实施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培育标志性产业链、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和强化新主体培育等6项任务。

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

重点实施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和农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推进企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等9项任务。

实施数字长三角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先行区建设、数字化应用互联互通、智慧高速公路交通网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和探索数字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等8项任务。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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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浙江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机遇。浙江提出要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下一步会有哪些目标和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