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
2020年就剩下最后一个月了!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国性、浙江新规将开始实施,事关车辆年检、出行、购物等,快来看看吧。
浙江12月新规
浙江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提升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规范化防控的水平,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在2003年出台的《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基础上作了修订完善,补齐了防控工作短板,总结提升了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对医保支付政策等内容作了创新性规定。比如,《办法》明确了应急预案刚性演练要求,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强化突发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等。
省卫健委根据《办法》规定细化应急预案,目前已经修订完成《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好消息与浙江860万车主有关
浙江每年约有860万车主需要到车辆检测站办理检验业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车辆检测站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继今年5月联合印发《浙江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后,近日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检测站内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的通知》,并将于今年12月20日起实施。
规范完善车辆检测“一站式”服务流程,实现车辆一次排队、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车辆检测站内开辟预约专用通道,保障预约车辆优先检测。
车辆检测站则应优化业务流程,通过内部资料流转,实现车检服务全流程“一窗办理”。
车辆检测站应设置固定的车辆交接区,配备专人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车主提供免费交车代检的“交钥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