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这样使用银行卡、手机卡 可能涉嫌犯罪!浙江警方全面展开“断卡”行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18 08:16   

有哪些惩戒措施?

1.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2.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3.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这意味着5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无法使用所有依赖移动支付的生活类App,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

想给别人转账哪怕1分钱,都要跑到银行网点排队拿号到柜台办理,更别说用微信、支付宝买单了。

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

如果情节严重,还会坐牢。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或者支付结算资金2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防范买卖银行卡、账户?

1.保管好个人账户。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账户,及时办理销户,井将卡片磁条损毁,不随意丢弃。

不开立过多账户,建议清理闲置账户,防止被犯罪分子冒用、盗用。

2.保护好个人信息。

稳妥保护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账号或银行卡号码、预留手机号和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防范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伪冒开户和盗用。

完成支付工具实名认证,以便手机等支付设备或支付账号被盗后找回账户及资金。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杨丽 通讯员 吴晶晶 戴桔晶 王淑琴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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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衢州,金华、温州等地警方也都联合银行,公布了一批“黑名单”,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进行惩戒。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或者支付结算资金2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省各地公布惩戒名单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和衢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衢银发〔2020〕23号)文件,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建立针对买卖银行卡、账户的本地惩戒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