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这样使用银行卡、手机卡 可能涉嫌犯罪!浙江警方全面展开“断卡”行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18 08:16   

全省各地已有多人被惩戒

都市快报

任何一宗电话网络诈骗,有两个环节:信息和资金。

在每个骗局中,骗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两个环节要用到的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为了逃避打击,诈骗集团会大量购买手机卡、银行卡,这就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

据省反欺诈中心透露,浙江警方正在全面展开“断卡”行动,就是要斩断这一黑灰产业链,从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全省各地公布惩戒名单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和衢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衢银发〔2020〕23号)文件,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建立针对买卖银行卡、账户的本地惩戒工作机制。

在衢州警方公布的首批44名受惩戒名单中,常山籍犯罪嫌疑人徐某知道身边朋友通过办银行卡再贩卖赚钱后,心动不已,主动以个人信息办了十多张卡,联系卡商到境外出售,帮助境外犯罪团伙从事洗钱和处理银行卡相关事宜。他获利后,还带着10多个亲朋好友一起卖卡,徐某从中获利4万多元。4月26日,常山警方抓获徐某等人。

除了衢州,金华、温州等地警方也都联合银行,公布了一批“黑名单”,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进行惩戒。

从各地公布的名单来看,90后和80后是主要群体。大部分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想从中牟利。而00后上榜,很多是因为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不了解。此外,男性占了大多数。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杨丽 通讯员 吴晶晶 戴桔晶 王淑琴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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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衢州,金华、温州等地警方也都联合银行,公布了一批“黑名单”,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进行惩戒。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或者支付结算资金2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省各地公布惩戒名单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和衢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衢银发〔2020〕23号)文件,这是全省范围内首个建立针对买卖银行卡、账户的本地惩戒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