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节水降损
建设节水型城市,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到2022年,所有设区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到2022年,在10个试点城区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新(改)建供水管网3000公里以上,全省设区市城区、县级市城区和90%以上的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部省级机关、6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和市县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
非常规水利用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到2022年,全省建设10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和10个以上工业再生水利用试点项目,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其中缺水城市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沿海地区充分利用海水。在海岛地区和产业园区开展试点,探索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到2022年,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40万立方米/日。
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到2022年,打造100个节水标杆酒店、100个节水标杆校园和300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300家节水标杆企业,完成300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70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到2022年,全省遴选出5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5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2个水效领跑者灌区、10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和2个水效领跑者城市。
节水装备制造
引导节水装备制造企业围绕各行业节水需求,开发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水装备及产品。
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实施金华市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推广南方节水适用技术。
浙江将加大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对节水行动绩效优秀的市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等。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